1. 条款和确认。本订单以及买卖双方之间的任何协议仅限于本一般销售条款的条款和条件以及与本订单相关的卖方订单确认书(或如果卖方未发出订单确认书,则为与本订单相关的卖方发票)上的条款和条件。买方表格或其他文件中的任何附加或不同条款均被视为重大变更,特此发出反对和拒绝通知。除非卖方书面同意,否则对卖方条款和条件的修改对卖方不具有约束力。
  2. 一般保证和限制。卖方的产品保证具有可销售的质量,并符合适用行业标准或卖方发布的标准中规定的规范和公差,或以其他方式纳入本协议。如果发现本协议项下出售的任何产品不符合上述保证,卖方将提供符合本保证的替换产品,或根据其选择,给予合理的补贴。但是,本保证项下的任何索赔必须在交付后30天内或在包装打开后30天内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如果产品在收到后打算储存在原始包装中,买方必须向卖方提供一个合理的机会,使其能够在未改变的条件下检查产品,并根据行业惯例程序评估索赔。不存在超出上述范围的任何保证,卖方在此项保证下的唯一责任如下所述。根据上述保证或本协议的任何其他部分,卖方不对间接、间接或偶然的损害或超出所涉及货物价格的任何金额负责。针对卖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法律诉讼,包括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保证,必须在交付后一年内提起。
  3. 装运时间和地点。除非明确保证指定的装运日期,否则装运日期的预先信息仅是基于卖方当时的最佳判断的近似值。
  4. 数量公差。除非此订单明确要求重新加载指定的精确数量,否则所有订单都受到不足而过度运行的不超过10%。
  5. 所有权和风险。无论有关运费或价格的任何规定如何,货物在卖方工厂或其他装运点交付给任何承运人(卖方操作的机动车辆除外)后,所有权和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应转移给买方。卖方保留安排所有装运路线的权利,并可协助买方处理针对承运人的索赔,而无需为此承担责任。
  6. 运输成本和短缺。当价格包括从装运地点开始的任何运输成本时,在卖方报价或确定适用价格后生效的此类成本的任何增加,以及承运人提供的除适用运费或关税以外的免费服务的任何成本,应由买方承担。当预期类型的承运人、车辆或装卸设施不可用时,使用替代交付方法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也应由买方承担。
  7. 滞纳金。对于所有逾期账户,将对未付余额收取每月1.25%的滞纳金。在任何情况下,该费用均不得超过法律允许的最高费率。买方还同意支付合理的律师费和收款时产生的其他费用。
  8. 印刷和设计工作。买方将保护卖方免受因使用任何文字、设计、,或关于通用产品代码符号机器可读性的任何索赔,要求卖方将其纳入或压印或放置在本协议项下出售的产品上,尽管卖方可能被咨询或执行与本协议相关的艺术或设计工作或其他特殊服务。
  9. 适用法律。本协议,包括其有效性、解释、履行、操作和执行,应受华盛顿州法律的管辖,包括其中颁布的《统一商法典》。